| 办事对象: | 公民 |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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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揭贷款户到由指挥部选定银行填写表格及咨询相关手续。 2、经银行同意符合条件的贷款户按银行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办理手续后去公证处公证及办理资料移交手续(责任人:章正荣)。 3、公证处按银行及办理“两证”要求收齐资料后,移交给规划科(责任人:章正荣)。 4、由规划科收取办理两证费用后开具收据,贷款户凭收据去银行要求发放贷款(责任人:符哲明)。 5、由财务科负责对银行放贷情况与银行专管员进行逐户校对(责任人:叶丹红)。 6、由规划科办理“两证”及“他项权利证”后,将“他项权利证”移交银行,将已注明“抵押”字样的“两证”交还按揭贷款户(责任人:符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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