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建设规划局黄岩规划管理处文件
台黄规函[2008] 27号
关于黄岩区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84号
提案答复的函
张恩光、黄再强、陈歆等三位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区政府尽快将黄岩天主教堂用地列入城市建设规划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黄岩天主教距今已有八十多年的历史,为我区的城市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现有的教堂位于老城区,存在着用地紧张、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已无法容纳众多信徒开展宗教活动,新建教堂已成为当务之急。
自2000年至今,天主教的政协委员连续提案,要求教堂迁址新建,我们建议宗教事务部门根据城市发展和宗教应当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原则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的规模和合理布局进行统筹安排。我们规划部门尽力做好本职工作,本着“民族宗教无小事”精神,将积极配合做好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的空间布局(即落地规划) ,根据新一轮已批准的《黄岩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片区结合委羽山周边环境已规划了两处宗教用地,但天主教堂的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的落实,牵涉到相关职能部门,我们建议由区政府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协调明确。
根据《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迁建教堂由宗教活动场所向迁建场所所在地的县级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宗教事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再依法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基本建设工程等审批手续。在建设项目经发改部门批准立项或备案后,方可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手续。希天主教堂在用地和建设规模初步明确的情况下,抓紧按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我们将积极做好有关规划报批手续的服务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经办人:李孜孜
联系电话:4628010
邮编:318020
二ОО八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提案 答复 函
抄 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 区政府督查室 区民宗局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黄岩规划管理处 2008年6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