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建设规划局黄岩规划管理处文件
台黄规函[2008]21号
关于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57号
提案答复的函
黄岩区政府办公室:
民盟黄岩区支部在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重视青少年校外教育阵地建设,加强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的提案收悉。经研究,我们的协办意见如下:
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活动场所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实践课堂,是服务、凝聚、教育广大青少年的活动平台,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对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和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与周边其他县市区相比,我区的青少年校外教育阵地较为匮乏,不利于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的开展。
我们规划部门一直十分重视我区青少年校外教育阵地的建设,将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城市规划之中。如已在批准的《台州市黄岩分区规划》(2004-2020)、《台州市黄岩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中予以考虑,其中,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青少年宫结合委羽山公园、西江河绿地分别选址在委羽街南侧、委羽山北的B-24、B—26、B-27、B—44地块,净用地面积约40亩。建成后将发挥教育阵地的作用,积极主动地为青少年开展活动创造条件。同时在今后的城市建设、旧城改造、住宅新区建设中,我们将注重配套建设可向青少年开放的基层活动场所,特别是社区活动场所,大力改善我区现有的青少年活动场所条件。
感谢你们对我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经办人:李孜孜
联系电话:4628010
邮编:318020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政协 提案 答复 函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协提案委 区政府督察室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黄岩规划管理处 2008年6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