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建设规划局黄岩规划管理处文件
台黄规函[2008]19号
关于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35号
提案答复的函
民进黄岩总支:
你们在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将建设黄岩区老年体育中心列入黄岩发展规划》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老年人对健身体育活动的需求逐渐提高,体育活动对于老年人在健身、调心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是丰富老年人生活稳定社会的有效手段,老年人体育发展水平是社会进步与人类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老年人体育工作已纳入党委、政府工作范畴。我们规划部门也十分关心和支持老年人体育工作,在公园、居民住宅区、广场规划等方面,注意配建相应的场地和健身设施,竭力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体育健身活动空间,以适应群众的生活更多姿多彩。由于老年人的生活、活动主要是在社区范围进行,老年人是社区生活的主体,是社区开展各项活动的主要参与者,而社区成为老年人体育社会化的主要载体,我们认为应将老年体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创建文明小区、和谐社区结合起来,才能更好的满足每个老年人对体育健身的需求。同时,在今后的城市建设、旧城改造、住宅新区建设中将注重配套建设可向老年人开发的基层活动场所,特别是社区活动场所,大力改善我区现有的老年活动场所。
感谢你们对我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经办人:李孜孜
联系电话:4628010
邮编:318020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政协 提案 答复 函
抄送:黄岩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督察室 区政协提案委
民进黄岩总支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黄岩规划管理处 2008年6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