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HY187-03020-2008-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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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2008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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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建设规划局黄岩规划管理处—规划情况介绍——分区规划(第5章)
 

台州市黄岩分区分区规划20042020

 

 

 

第五章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第十八条用地布局规划原则

1. 通过合理布局结构和功能配置,集约利用城市建设用地。

2.引导城市建设用地开发由粗放经营向集约建设转化,建立合理的功能布局,促进城市建设区的平衡有序发展。

3.引导城市空间合理拓展,以满足未来20年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城市综合配套设施用地必须优先保证。

4.实现城市土地开发由外延式向内涵式转变,促进城市功能进一步更新与完善。

第十九条建设用地平衡

按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本规划将城市建设用地按使用性质分为九大类,并确定规划期末各类用地的规模和比例分配,通过各类性质用地比例的逐步调整,促进城市建设综合协调发展。

第二十条居住用地规划

1.用地规模

近期至2010年,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为1019.69公顷,人均居住用地28.32平方米;远期至2020年,居住用地总面积为1306.14公顷,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5.95%,人均居住用地28.39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0平方米/人以上。

2.用地布局

总体依托老城区,通过大型公共设施、城市交通设施的建设和产业区的建设带动发展新城区。居住用地主要沿永宁江生态廊道两侧向东西发展,以西江生态廊道和劳动路发展轴向南延伸,成分散组团式布局;通过有效组织城市山、水等景观要素,形成“住在山水间”的居住生活空间。

城市居住用地以二类居住用地标准为主开发,规划部分一类居住用地,主要集中布置在永宁江、西江等生态廊道两侧。

3.中小学规划

规划普通初中共19所,近期现状保留、扩建或新建共12所,远期新增3所,远景新增4所,规划普通高中3所。

规划远景将有35所小学,现状经过撤并、保留、扩建或新建后共有25所小学,规划远期新增6所,远景新增4所。

第二十一条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近期至2010年规划公共设施用地430.14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0.84%,人均用地11.95平方米。远期为546.57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0.86%,人均用地11.88平方米。

公共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文化娱乐用地和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等。用地布局结合各级城市服务中心进行安排:行政办公用地主要在老城区,商业金融设施用地主要分布老城区、铁路客站服务区及城南和城西组团中心,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主要分布在羽山片区等。

第二十二条工业用地规划

1.用地规模

近期至2010年,规划工业用地1149.7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8.98%,人均用地31.94平方米;远期规划工业用地1371.2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7.25%,人均工业用地29.81平方米。

2.用地布局

未来的工业用地布局结合黄岩分区组团式城市结构,呈“三大片区,多个工业区块”的格局。

1)东区:近期规划有食品园区和江口医化区。食品园区注重优化用地结构,现有企业应进行产业提升、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技术含量,发展成台州市特色工业区块。江口医化区应重点加强企业内部技术改造,大力减少城市污染,并逐步置换和调整对城区有严重污染的工业企业,最终发展为城市居住片区。

2)西区:由西工业区和澄江工业区组成,规划西工业区向西拓展。应提高工业经济技术含量和管理水平,积极发展工艺品、模具、摩托车及汽摩配件等产业。工业区处于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应积极发展技术含量高、规模较大、低污染的一类工业用地。

3)南区: 按“城市新区、工业新城”的目标规划建设,为黄岩远期产业发展和升级所开辟的新空间。目前需整合现有工业小区和零散企业,合理引导区内村庄建设,以为新区建设及早作好铺垫。该区工业应向少污染、低耗能方向发展。

4)老城区工业改造:老城区逐步实施“退二进三”的发展策略。对城区内现有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控制发展规模,积极创造条件,分别采用调整、改造、搬迁等手段予以治理。尤其是对位于旧城边缘、九峰山脚下,有污染企业予以搬迁,以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质量,树立高质量的城市形象。

第二十三条仓储用地规划

1.用地规模

远期至2020年,规划仓储用地148.6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95%,人均用地3.23平方米。

2.用地布局

大力发展集储、运、销于一体的社会化网络,发展物流中心。规划设置一处综合物流园区、一处物流中心、两处一般性仓储用地。

1)院桥综合物流园区:布置在黄岩分区南部,毗邻甬台温高速公路及新规划的104国道设置。

2)新前物流中心:位于西工业区西北侧,临北院线设置。以为工业企业服务的生产性仓储、配送功能为主。

3)火车站仓储区:结合火车客站设置。布置在火车客站两侧、椒北快速路以南用地。

4)黄岩港区仓储区:主要为黄岩港作业区配套服务的仓储用地。

第二十四条对外交通用地规划

对外交通用地包括公路用地、铁路用地。远期至2020年,规划对外交通用地将增加到186.6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的3.71%

第二十五条道路广场用地规划

道路广场用地包括城市道路用地、城市广场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远期至2020年,规划道路广场用地780.3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51%

第二十六条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供应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邮电设施用地、环卫设施用地、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远期至2020年,规划市政公共设施用地82.4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64%

第二十七条绿地规划

绿地分为公共绿地、生产和防护绿地。远期至2020年,规划绿地面积将达610.2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的12.13%,其中公共绿地面积493.1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的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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