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HY088-12111-2008-0005
发布单位:
生成日期:2008年04月29日
公开方式:
车辆过户转籍
办事对象: 公民 类别:
内容:

一、须提供的资料:

1、过户:过户后的车辆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车主身份证原件(单位车辆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

2、转籍:

A、市外:车辆临时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

B、市内: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办理程序:

1、过户:车主→窗口受理、审核(营运车辆需到受理股办理歇业或许可)→开具车辆过户通知单

2、转籍:车主→窗口受理、审核→营运车辆需到受理股办理歇业→开具车辆异动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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