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对象: | 公民 |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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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呈报材料 1、建设单位用地申请表 2、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 5、建设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6、水土保持方案、环评报告,涉及国家安全、电力、交通、林业等相关部门出具文件或书面意见 7、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无压覆重要矿产和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不需提供)。 8、缴费发票 9、征地补偿协议(草案) 10、村民(代表)会议纪要(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土地征收事项) 11、听证告知书及送达回执 12、放弃听证的证明(申请听证的提供听证笔录和听证会纪要) 13、《使用集体土地补偿安置表》和《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安置表》 14、勘测定界图(标注80坐标系,图上需加盖村公章) 15、地价评估报告及估价结果确认书(划拨用地不需提供) 16、1:500—1:1000平面布置图(设计单位盖章) 17、有用地报批红线范围的电子光盘 注:上报省一式4份;上报国土资源部一式6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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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农转用、土地征收、供地)呈报材料及流程图.jp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