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对象: | 公民 |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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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保健(妇幼保健院一楼电话:84227901) 孕12周前建保健册,了解病史及家族史、常规体检化验(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梅毒、HIV、乙肝三系、白带常规、优生优育检测)。 孕16—20周:产前筛查、B超、心电图检查。 孕20—28周:每2周检查一次,了解胎儿发育情况。 孕28—32周:每2周检查一次,复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B超。 孕32—36周:每2周检查一次,常规产前检查。 孕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必要时做胎心监护,化验总胆汁酸、B超了解胎儿发育情况、胎盘成熟度、羊水情况,并告知数胎动及临产准备 (整个孕期每次产检均测血压、宫高、腹围、听胎心、了解水肿、称体重、特殊情况个别对待、酌情增加产检次数和化验、B超次数。) 产后访视:出生30天内产后访视二次。 产后42天复查:检查子宫复旧情况、切口愈合情况、乳汁分泌情况,必要时化验血常规、尿常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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