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HY040-12101-2008-0005
发布单位:
生成日期:2008年05月29日
公开方式:
孕妇保健指南
办事对象: 公民 类别:
内容:
 

孕妇保健(妇幼保健院一楼电话:84227901)

12周前建保健册,了解病史及家族史、常规体检化验(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梅毒、HIV、乙肝三系、白带常规、优生优育检测)。

16—20周:产前筛查、B超、心电图检查。

20—28周:每2周检查一次,了解胎儿发育情况。

28—32周:每2周检查一次,复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B超。

32—36周:每2周检查一次,常规产前检查。

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必要时做胎心监护,化验总胆汁酸、B超了解胎儿发育情况、胎盘成熟度、羊水情况,并告知数胎动及临产准备

(整个孕期每次产检均测血压、宫高、腹围、听胎心、了解水肿、称体重、特殊情况个别对待、酌情增加产检次数和化验、B超次数。)

产后访视:出生30天内产后访视二次。

产后42天复查:检查子宫复旧情况、切口愈合情况、乳汁分泌情况,必要时化验血常规、尿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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