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和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近日,黄岩区审计局和区检察院、监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共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了联席会议等六项制度,共同筑起新的“防火墙”,为党风廉政建设服务。
一是联席会议制度。共同设立由三机关领导及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作指导小组,每年定期或根据需要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交流信息,研究分析问题,制订工作计划和措施等。
二是案件移送与协查制度。审计和监察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或工作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向检察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移送有关材料和查处意见,检察部门及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送给移送线索机关。
三是检查和监制度。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有关单位存在职务犯罪工作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情况时,应结合各自职责提出建议,主送被建议单位的同时,抄送其他两预防协作部门,对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四是信息交流与情况通报制度。加强横向联系,对三部门系统内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与预防职务犯罪等有关的材料,要及时交流,对完善机制和健全制度等有关做法及时通报。
五是协作调研制度。发挥各自优势,针对职务违法犯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共同开展前瞻性调研,探索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
六是宣传教育和咨询制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活动,取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营造预防职务犯罪良好的工作氛围。根据需要举办预防职务犯罪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