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HY001-04063-2008-0021
发布单位:
生成日期:2008年01月14日
公开方式:
“三废”直排污染环境 环保责令拆除搬迁
 

 

市民来电反映:院桥镇上岙村陈某,在自己家里进行电镀,无任何防护隔离措施,加工作业时产生大量臭气,严重污染环境,对周边居民的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反映意见很大,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查处。

此件经中心交办至区环保局,回复如下:接到该反映件后我局于12月25日派人到现场查看,经现场检查,发现上岙村404号村民利用强酸提炼贵金属,未经环保审批,无“三废”治理设施,产生的“三废”直接排放。现责令其于12月28日前拆除所有设备并搬迁。此件经我中心跟踪调查,该事主已于12月28日搬迁完毕,反映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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