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编号: | 黄政办发〔2008〕152号 |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秘书科 |
| 内容描述: | 关于印发《黄岩区2008年度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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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黄政办发〔2008〕152号
关于印发《黄岩区2008年度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试点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黄岩区2008年度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黄岩区2008年度饮用水源保护区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黄岩区2008年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黄政办发[2008]38号),积极探索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机制,切实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治理工作积极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效,着力破解治理工作中存在的政策处理难、工程监管难、治理效率低问题,经研究,特制定《黄岩区2008年度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试点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试点对象 列入2008年度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的北洋镇瑞岩村、麻车头村、横料村、五尖山村、砂地村,涉及农村居民约3410人。 二、试点内容 1、治理模式。试点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模式不再实行“政府统包”,而是采用“村实施、镇组织、区验收奖励”模式。 2、治理办法。试点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方法不再单一采用工程性措施,而是因地制宜,采用集中工程措施、分户治理措施和生态治理措施相结合的办法。 3、资金拨付。试点村的生活污水治理经费不再依据治理工程建设和土地征用情况按实际投入金额进行支付,而是根据直接受益人口数量按一定标准进行奖励。 三、试点目标 通过试点,努力实现经费节省、质量保证、工期缩短、实效提高的目标。 四、试点要求 (一)组织领导 试点工作由区生态办牵头,生态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指导,北洋镇抓好组织落实,试点村两委负责具体实施。北洋镇要建立专门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专门工作人员。环保、财政、建设、卫生等相关单位,要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做到科学设计,规范施工,注重实效,及时拨付资金,严格工程监管,加快工程进度,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治理措施 1、村民居住相对集中、常住人口在100人以上的村或自然村采用集中式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施,并严格按照《黄岩区2008年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黄政办发[2008]38号)要求和其他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村民厕所化粪池污水、厨房污水、洗涤污水和零星养殖污水等生活污水应以管道方式收集治理,管道使用须规范,难以敷设管道的区域可采用三面光沟渠收集,但沟渠应加盖并设立溢流装置。 2、村民居住较为分散的村或自然村可采用分户治理结合生态治理的办法。鼓励治理村组织农户自愿按要求规范建设化粪池和简易人工湿地(也可组织农户联合建设),对厨房污水、洗涤污水和零星养殖污水进行科学治理,提高排放水质。区生态办根据规划对主要纳污溪流和下游区域进行生态植被改造,增强净化去污能力。 3、对居住分散不宜建集中式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但常住人口100人以上的村或自然村,鼓励建设生态公共厕所。 (三)工程管理 集中式工程措施、分户治理措施的验收标准由区生态办牵头制定并实施。集中式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施须委托区生态办落实有资质单位设计,并按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分户治理实施由试点村统一组织或农户自愿按要求建设。试点村要落实专人负责,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区生态办、北洋镇和环保、财政、建设、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资金使用监督,做好土建闭水试验、竣工验收和运行检查,确保生活污水治理成效。 (四)时间要求 试点村治理工程建设原则在2008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 五、奖励方式。 生活污水治理奖励经村自查申请、镇复核初验和区审查验收后由区财政、区生态办按直接受益人口拨付到镇,奖励到村。奖励已包括工程建设、工程管理、土地征用、青苗补偿等费用,直接受益人口按2008年12月31日的常住户籍人口为准。具体如下: (一)按要求建设集中式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施的村,工程建成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的按下表给予奖励。
单位:元/人。
(二)对采用分户治理方式的村,按要求组织农户规范建设化粪池和简易人工湿地,并对厨房污水、洗涤污水和零星养殖污水进行治理,验收合格后给予1500元/户奖励。 (三)对符合要求、经区生态办同意后建设的生态公共厕所并验收合格的村,每村奖励其建设费用的80%,最高不超过5万元。
黄岩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以奖代补经费申请表1 年 月 日
备注:1.治理村须按照实际治理情况严格如实填报,并附实际治理人口清册备查,不得虚报、乱报;2.乡镇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复核并提出具体意见;3.区级审核验收由区生态办牵头组织并签署意见。 黄岩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以奖代补经费申请表2 年 月 日
备注:1.治理村须按照实际治理情况严格如实填报,并附实际治理人口清册备查,不得虚报、乱报;2.乡镇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复核并提出具体意见;3.区级审核验收由区生态办牵头组织并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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