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HY002-03030-2006-0003
发布单位:
生成日期:2006年10月25日
公开方式: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台州市黄岩区第十一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工作报告
 

 

 

 

围绕发展中心  全面履行职责

为我区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台州市黄岩区第十一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工作报告

李 建 安

   (20061024日)                                                                                                                                                                                                                                                                                                          

同志们:
  现在,我受中共台州市黄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建议意见。

一、过去四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情况

在区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纪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及中纪委各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展开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健康发展的必不可少条件,也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区委、区政府每年两次专门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区党政班子成员对所分管范围和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中央颁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后,区纪委及时牵头组织学习宣传,并协助区委制定了《黄岩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对我区构建惩防体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主动落实承担任务,积极开展专项构建、行业构建、联合构建。惩防体系构建工作进一步向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农村拓展。区纪委常委会每年集中听取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联系单位和反腐败工作牵头部门的工作汇报,并针对实际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以点带面,加强全区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结合综合目标考核,牵头对乡镇(街道)和区级机关有关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严格依纪依法惩处腐败,办案工作保持了良好势头

针对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出现的新情况,不断强化办案措施,重点查处乡科级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2003年以来,全区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1035件次,立案437件,其中区纪委本级立案84件,大要案47件。涉及乡科级干部30人,直接挽回经济损失7958.7万元。受党政纪处分434人,其中开除党籍88人,留党察看21人,行政开除、留用察看21人。尤其是省、市、区纪委联合查处了“亿嘉”案件,产生了较大的震慑作用,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注重案件的审核、把关和执纪监督,积极推行党政纪案件公开审理制度,提高了办案的质量。重视和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密切了党群关系。

(三)着力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力度明显加大

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大宣教”工作格局,建立完善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从政道德教育活动。开展“读书思廉”系列活动,向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寄发廉政文章,发送廉政短信,赠送廉政台历,积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采取“知情、督查、诫勉、警示、惩戒、回访”等六廉谈话和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积极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适时组织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深刻剖析“亿嘉”案件,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拒腐保廉能力。

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加强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着力建设有黄岩特色的廉政文化。开辟廉政景墙,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制作廉政灯箱,举办廉政会演,组织廉政书画、廉政广告、廉政歌曲比赛,扩大了廉政文化建设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四)注重治理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加强

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狠抓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开展了“三项清理”工作,对在编不在岗人员、兼任企业职务的公务人员及存在福利兼领现象的借用人员进行了全面摸底和清理。责令11名干部职工按期回原单位上班,2名作自动离职处理。追缴了有关工作人员双向取酬6.4万元。开展清理领导干部拖欠公款和单位购买商业保险工作。清理全区借用公款未还的金额65.7万元,涉及人员90人。清理6家单位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收回资金130多万元。

认真贯彻《关于维护党的纪律严肃处理党风方面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开展对落实中央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专项检查,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行为。对乡镇(街道)公车挂靠现象进行了专项清理。制订了《黄岩区公务车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公务车辆的管理使用。出台了进一步规范区管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了领导干部出国(境)的管理监督。

(五)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纠治力度,纠风工作取得新成效

认真治理中小学校乱收费,严肃查处部分中小学校的违规收费问题。四年来,共查纠了部分学校超标准、超范围,违规向学生收取的各种费用3866余万元,及时将违规收取的923万元信息维护费全部退还给学生。

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成果继续巩固。规范对农民建房收费的行为,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1200余万元,并通过了省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的考核验收。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对涉农价格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清退了黄岩土地规划勘测设计所向农民收取的地形测绘费。

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取得进展。开展医疗机构行风测评,实行医疗器械、药品招标采购制度,严肃查处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行为。四年来,区级医疗机构医疗器械招标采购总额2000余万元,药品招标采购总额2.88亿元。

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全面展开。自查自纠上缴商业贿赂金额800余万元。全区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3件,涉案金额60余万元,涉及人员6人。

(六)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行政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履行行政监察职责,努力促进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建立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办公室,将机关效能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的规范化。加强效能监察和投诉受理工作,认真及时处理投诉件。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自2004年成立以来,共受理投诉件285件,办结283件,有72人因效能问题被处理,有力地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

深入开展以“治庸提效”专项行动为载体的“执行力建设年”活动。协助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了《黄岩区“治庸提效”评议办法(试行)》、《黄岩区“治庸提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进行责任追究。聘请了186名“治庸提效”监督员,对区委、区政府的决策落实和执行等环节进行监督。对30个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单位及36个重点职能科室的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议。

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的执法监察。出台《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的暂行办法》,规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参与工程交易、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各项交易活动的监督。共参与建设工程执法监察379次,涉及预算总价18.2亿元;参与政府采购执法监察85次,涉及预算采购资金1.8亿元。严肃查处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共挽回经济损失700多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秩序。

四年来,我区纪检监察工作更加突出贴近中心工作,服务发展第一要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出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良好发展态势。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区委和上级纪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政府、政协关心和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鼎力相助的结果,是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结果,也是全区广大纪检干部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纪委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四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深地认识到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作用,形成反腐合力。必须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全党工作大局。必须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必须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必须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民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把自身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努力提高纪检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反腐倡廉工作重任。这些经验,我们必须在今后工作中坚持和运用,并在新的实践中不断加以丰富和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然面临着比较严峻的形势,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的腐败现象仍然处于多发易发阶段,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反腐倡廉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尚未完全形成。纪检组织执纪能力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

 今后五年,是我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繁重而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深入扎实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未来五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抓教育、重防范、严执纪、求创新,深入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我区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认识反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增强执政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履行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责,党政“一把手”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大领导力度,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总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配套规定,明确政策界限,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增强责任制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领导干部,必须进行追究。各级纪委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执纪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全面落实,进一步形成全党动手抓反腐败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按照中央确定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务求实效,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坚持不懈地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全面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继续重点抓好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并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的廉政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完善相关具体制度,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赌博,公车私用及住房上以权谋私等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坚持严肃执纪,继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各级纪委要加大与各执法执纪部门联系,运用好“行政执法信息库”,拓展案源,加强廉情预警。要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依纪依法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重点查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查处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要深挖腐败分子,震慑腐败分子,让他们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进一步规范案件检查措施,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完善办案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既要查处严重阻碍和破坏改革发展的行为,又要支持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大胆创新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信访、案件审理和申诉受理等工作。

抓好党风政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努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环境保护和教育收费等工作的监督。认真整治基层干部中存在的执法不公、作风粗暴、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等问题。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注意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完善群众对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机制,既坚决纠风,又有效防风。

(三)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深化反腐败治本抓源工作

认真贯彻关于深化改革的精神,积极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实现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始终把学习《党章》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不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重大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执行廉洁从政行为准则。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综合运用多种教育手段,解疑释惑,提高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充分发挥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的作用,激浊扬清,弘扬正气。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

加大体制改革创新力度,努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努力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的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建立健全监管机制,逐步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市场取向,积极探索提速增效途径,加快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制度。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推进区本级和乡镇招投标平台建设,推行政府性项目管理代建制。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土地出让金收缴、管理使用的监管,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强化产权交易监管,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规范事权、财权和人事权为核心,加强乡镇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以强化“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龙头,加强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以依法行政、规范运作、优化服务为目标,加强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建立健全“三年一轮审”制度。

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完善落实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措施,保证权力运行监督工作的规范有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增强监督的广泛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严明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党的纪律,保证政令畅通,是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各级纪检组织要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履行职责,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贯彻落实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有力保证。围绕区“十一五”规划和第十一届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措施和任务落到实处。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加强对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对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深化执行力建设活动,构建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坚持与时俱进,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各级纪委要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和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学习《江泽民文选》报告会上的讲话,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工作全局,切实加强执纪能力和先进性建设。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纪律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创造性。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严格的业务工作规范和监督约束机制。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组织全面履行职责,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广大纪检干部要始终忠于党和人民,坚决同一切腐败现象作斗争;要坚持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坚决维护党的形象;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努力塑造纪检监察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和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同志们,区第十一届党代会绘就了我区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实现和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需要全区人民励精图治、艰苦奋斗,也要求反腐倡廉工作为其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让我们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凝心聚力,克难奋进,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保证实现区第十一届党代会作出的战略部署和重大决策而努力奋斗!

 

 

 

 

 

 

 

 

 
〖关闭〗
附件下载: